(2019)皖0711执124号
日期:2019-05-21 来源:铜陵市郊区人民法院 浏览次数:
安徽省铜陵市郊区人民法院
公 告
王利萍、陈耕耘、铜陵锦林裘皮服装有限公司:
本院受理铜陵市小微企业互助协会与王利萍、陈耕耘、铜陵锦林裘皮服装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执行一案,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(2019)皖0711执124号执行通知书、报告财产令、限制消费令,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,即视为送达。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5日内,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。逾期仍不履行的,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。
特此公告。
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一日